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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中国互联网协会为恶意软件下定义
发布日期:2023-08-10 01:10:08

  半岛体育中国互联网协会11月22日向社会公布了“恶意软件”的定义:“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即为“恶意软件”,但不包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

  “恶意软件”近些年来在我国呈日益猖獗的态势,并且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尽管广大互联网用户对“恶意软件”深恶痛绝,但由于缺乏权威的界定标准半岛体育,即便是专业的杀毒软件公司也无从下手。

  11月22日召开的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上,还同时确定了“恶意软件”的8项特征:强制安装、难以卸载、浏览器劫持、广告弹出、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恶意卸载半岛体育、恶意捆绑以及其他侵害用户软件安装、使用和卸载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互联网协会方面表示,自11月8日公布“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之后,广大互联网企业、专家学者、互联网用户和各大媒体给予了广泛支持和肯定。截至11月20日共收到8500多条反馈信息,中国互联网协会从这些反馈信息中整理出意见比较集中的50多条,并在协调工作组全体会议上集体讨论。

  “恶意软件定义”是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达成的共识,因此这一定义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记者 胡唯元)